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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局推进防灾减灾法治化
日期:2015-05-13 |来源:新华社 | 【 【打印】【关闭】浏览次数:

  2015年5月12日是我国第7个防灾减灾日,今年主题是“科学减灾,依法应对”。

  七年前的今天,汶川地震为人们敲响了防灾减灾的警钟。暴雨肆虐、沙尘飞扬、山洪侵袭、台风攻城……频发的极端灾害性天气及次生灾害不断警醒我们:前事不忘,后事之师,防灾减灾,任重道远。

  预报更精准,服务更高效 

  准确监测和预报灾害性天气是防灾减灾的第一道防线。近年来,中央和地方财政对气象事业的投入不断增长,综合气象观测系统、预报预测系统等气象现代化成果正不断发挥效用。

  2014年,全国24小时晴雨预报准确率为87.5%,最高和最低气温预报准确率分别为80.2%和84.4%;台风路径24小时预报误差为78公里,全年因暴雨山洪、台风等重大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死亡人数明显减少。

  国家级、省级和地市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逐步投入运行,气象、海洋、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险、重污染天气等预警信息将实现统一发布。

  2014年7月,面对超强台风“威马逊”,气象部门及时启动应急响应,与国家防总、国土资源等部门和海南、广东、广西等地共同应对,在台风到来前,3.3万艘出海作业渔船全部回港避风,紧急转移危险地带人员68.9万人;同年8月,四川省丹巴县在两个小时内出现17次泥石流,准确及时的气象预报敲响了生命预警的第一声,1521名农户提前被转移,成功避险……

  在应对南方暴雨洪涝时,在抗击东北、黄淮严重伏旱时,在防范北方沙尘暴天气时,在一次次灾害来临前,精细化的天气预报为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相关部门防灾减灾提供了科学、重要的决策依据,防灾减灾的气象“发令枪”越来越精准,预警传播“消息树”越来越繁盛,气象服务越来越有成效。

  科学减灾 从点滴做起 

  “我们希望把科普的种子播撒得更广,也将科学防灾减灾的理念传递给更多人。”中央气象台首席预报员张涛说。

  4月29日,张涛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中学,为孩子们解答一个个气象问题。

  目前,国家级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已扩展到218个,公众科学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大大提高。

  据了解,由中国气象局牵头建立了国家级“气象灾害预警服务部际联络员会议制度”,在29个部门与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气象灾害防御部际联动机制日益常态化、规范化;各级地方政府普遍成立了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气象防灾减灾领导小组等气象灾害应对指挥协调机构;全国人工影响天气发展规划的实施,进一步明确了全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科学布局,通过人工影响天气合理防灾减灾将更加科学有效。

  建立历史气象灾害典型个例库,在9个省开展农业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全国1704个县完成暴雨洪涝气象灾害风险普查……近年来,气象部门与民政、国土、水利等部门共同开展气象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着力提升气象灾害风险管理水平。今年,基于影响的电力、交通等气象预报业务试点将在多地出现,风险预警实时业务也将有序进行。

  推动气象防灾减灾法治化 

  3月1日,《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首次在法律条文中确立了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先导的停课停工机制,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在广东省范围内正式具备法律效力。广东在气象防灾减灾法治化进程中,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在气象防灾减灾工作中,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如何明确?气象灾害应急响应部门联动机制如何规范?如何更加明确灾前评估与防御、灾后应对与恢复等内容以及社会各方面的权利与义务?为解决上述问题,近年来,气象部门推动气象防灾减灾法治化的努力从未停止。

  2009年,《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印发实施;2010年,《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出台,“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不断健全和完善。

  目前,全国三分之二的县已出台了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基层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法治化进程不断得到推进。在北京,《北京市气象灾害防治条例》即将出台;在深圳,气象防灾减灾示范社区标准化建设正如火如荼地展开;在甘肃,即将实施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管理办法,令防灾减灾工作中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这一环节更加科学、有效。

  “提高气象灾害综合防治能力,需要加快推进气象灾害防御法立法进程。”全国政协常委、中国气象局副局长宇如聪表示,“从法律的层面规范国家、社会、个人的责任义务,可着力建设多重主体参与的气象灾害防治体系,构建‘社会动员、公众参与、自救互救’的社会参与体制机制等,全面提升气象灾害综合防治的能力和效力。”

  中国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郑国光曾说,实实在在的成效以及公众的满意,是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脚点。头顶着百姓安危,心系着公众冷暖,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脚步将越走越坚实。

家长和孩子们正在观看气候系统示意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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